检修阶段的安全要求
检修阶段常常涉及电工作业、拆除作业、动火作业、动土作业、高处作业、焊接作业、吊装作业、进入设备内作业等,应严格执行各有关规定,以保证检修工作顺利进行。
1动火作业
⑴固定动火区与禁火区。应根据工作需要,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,厂安全、防火部门登记审批,划定“固定动火区”,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。
⑵动火作业及分类。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、电钻、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、火花或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属动火作业。
动火作业分特殊动火、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3类。
⑶动火安全作业证制度
①在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应办理“动火安全作业证”,严格履行申请、审核和批准手续。 “动火安全作业证”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、动火有效日期、动火详细位置、工作内容、安全防火、动火监护人措施以及动火分析结果,审批签发动火证负责人必须确认无误方可签字。
②动火作业人员要详细核对各项内容,如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,有权拒绝动火,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。
③动火前,动火作业人员应将动火证交现场负责人检查,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无误后,方可按规定时间、地点、内容进行动火作业。
④动火地点或内容变更时,应重新办理审证手续;否则不得动火。